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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如說明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1-11-03 14:22:13 點閱: 300 (35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諒達)函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暨110年10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7186號(諒達)函送第一次修正之前開指引續辦。

二、本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調整相關規定,爰修正指引有關「集會活動人數限制」、「室內外從事運動、歌唱教學活動時得不佩戴口罩」等部分規定,修正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三、請提醒學校除例外情形外,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量體溫、環境清消、做好個人健康管理及校園防疫緊急應變,以維護師生健康。

四、檢附修正防疫管理指引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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