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頂部導覽區 跳到中央內容區

[ 內部公告 ] 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 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類別:內部公告 張貼者:幹事兼人事

張貼日期: 2022-08-19 14:11:41 點閱: 172 (69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內部公告 ] 請登入後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