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專業知能精進及培訓計畫辦理。 二、 為增進本縣特殊教育教師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相關專業知能,強化教師課程調整能力,以提升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成效。 三、 研習時間: (一) 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9時至16時30分辦理「課程規劃與實施」。 (二) 111年11月2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6時30分辦理「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課程調整(通則)」。 (三) 111年11月9日(星期三)9時至12時辦理「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宣導」。 (四) 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6時30分辦理「學習功能嚴重缺損領域課程調整(通則)」。 四、 研習地點: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6樓611會議室。 五、 參加對象:本縣所屬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教師(每場人數限65人),以未領取證書之特教教師優先錄取。 六、 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http://special.moe.gov.tw/),不接受現場報名。 七、 全程參與培訓計畫研習教師核發12小時初階認證研習時數。 八、 進階課程預計於寒假辦理。 九、 檢附計畫供參。 十、 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輔導組林佳瑩教師,04-7273173分機315。